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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发【2021】12号 关于落实质量机构建设与岗位职责的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271  

保定幼专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落实《关于完善各级质量保证机构落实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的实施方案

学校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完善各级质量保证机构 落实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党发〔2021〕11号),进一步夯实学校各部门质量建设基础,建设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效,促进学校内涵式科学发展和持续性发展,保证师范类各专业顺利通过认证,推进各部门深入落实质量机构与机制建设,明确具体人员,清晰界定、准确描述本部门每位教职员工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评价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机关处室(中心)完善质量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各处室(中心)成立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副职和一名干事具体负责本部门常态化质量保证诊断与改进工作,分别和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办公室、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建立工作关系对接。

各处室(中心)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小组职责:负责本部门质量建设工作(质量目标、任务分解、评价标准)的规划设计、实施落实、检测诊断、改进提升;分年度计划本部门的质量建设方案,并保证落实。

各处室(中心)要清晰界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每位教职员工的具体工作职责依据部门职责与部门质量建设工作目标科学设计与分解,应该实现部门职责无遗漏,员工职责清晰明确。

各部门重要工作应以任务单的形式落实。

二、教学系(部)健全质量工作机构,明确各层级具体任务

各教学系(部)成立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党总支书记和主任任组长,各中层干部、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本系(部)各项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须分年度制定本系(部)质量建设计划,并负责落实;统领并支持、协助各专业团队及各课程团队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

工作小组组长和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办公室建立工作关系对接,工作干事和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建立工作关系对接。

各教学系(部)应将师范类专业认证作为重点工作予以统筹推进,切实履行系部在专业建设中的引导、组织、监督与评价职能。

各教学系(部)应该依据本部门质量建设目标与任务,明确界定各位教职员工在教学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与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可以依据类别、区分层级进行总体性设计,然后根据各个岗位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

各教学系(部)应明确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各课程团队负责人,具体负责各专业和课程的质量保证工作。

三、各专业团队完善质量建设工作机制具体任务

各专业应在教学系部支持下成立以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为组长,各课程团队负责人参加的专业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教育教学常态化质量保证诊断与改进工作。

各专业团队的质量建设工作应围绕专业团队建设、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课程教学与改革、学业考核与评价、协同培养机制建设等方面系统、全面、扎实地开展质量建设工作,落实“三全”育人机制,切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上述各项工作应规划具体的工作目标,科学分解任务,清晰陈述任务,并科学规范评价标准。

各专业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小组应定期举办系统性的教学诊断活动,查摆问题,科学归因,改进提高。

四、课程教学团队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具体任务

各课程团队的教学质量是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基础保障。各课程团队应该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落实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具体任务。

课程质量工作由课程团队负责人负责。负责人牵头落实课程所在专业的整体规划,保障课程与时俱进地改革提升,在课程设计、资源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反思等各环节保证课程质量,并通过诊断与改进机制不断提升整体水平与质量。

五、教职员工个人岗位职责与工作质量诊断与改进任务

   教职员工个人岗位职责由所在中层机构制定并传达给教职员工个人。

广大教职员工应该依据本人岗位具体职责精心设计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自觉接受质量监督与评价。

各位教职员工应科学设计并认真实施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学校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的职业发展进行引导、监督与促进。

六、学生学习质量诊断与改进任务

各部门应组织和引导学生明确人生目标、科学规划人生发展路径,借助职业院校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机制形成学习质量自我评价与改进的机制与文化。

辅导员对于学生的职业生涯设计规划应当进行指导与监测,各科目教师应该对学生进行学法的指导。

七、具体完成时间

上述各方面工作是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的基础性工作,请各部门深入、细致地落实。完成时间节点为:

(一)各部门质量机构建设与人员分工,请在12月20日前完成。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一份自留存档,一份交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简称“质监中心”,临时办公地点设在主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电子版请发bdyzzjzx@163.com。 

(二)各部门、各专业团队、各课程团队质量建设具体工作职责和各位教职员工岗位工作职责请在12月20日前完成,电子版压缩发bdyzzjzx@163.com。

(三)各部门、各专业、各课程团队2022年度质量工作方案请于3月20日前完成,并将电子版发bdyzzjzx@163.com。

(四)教职员工专业发展规划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电子版发bdyzzjzx@163.com。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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